參團須知:
1、游覽過程中不隨便更改景點游覽的先后順序;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只能經游客與組團社或與組團社代表商定后,并另簽行程變更協議,我社導游方可按更改后行程操作;合同變更后,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2、旅游者在旅游期間因履行輔助人或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含非我社所屬產權的火車、飛機等臨時誤點、取消等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和財產損失或損害的,由履行輔助人及公共交通旅行社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我社有義務協助旅游者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3、住宿經營者應當按照旅游服務合同的約定為團隊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務。住宿經營者未能按照旅游服務合同提供服務的,應當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定標準的住宿服務,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住宿經營者承擔;但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務的,住宿經營者應當協助安排旅游者住宿。
4、因旅游者未遵守承諾與保證,未向旅行社告知旅游者存在不適合旅游的身體健康狀況或疾病史,使其在旅游行程中發生疾病突發或加重、惡化,危及健康及生命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我社會提供必要的及可能的幫助,其產生的合理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5、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6、門票已按旅行社折扣優惠核算,故學生、老年、軍官、殘疾等證件產生優惠后按行程內退費標準減退。游客對接待有異意,請立即至電質檢電話(李微15107446966),我社全力解決;請每位客人以真實意愿填寫意見單。全陪往返大交通自理,持有效證件門票免,吃住和地陪同標準免,如需和客人同標準,按客人費用收取。
7、我社提醒旅游者注意旅游期間的安全,并特別提醒:自由活動期間,請自行注意與負責自已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特殊限制說明:
為了確保旅游順利出行,防止旅途中發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請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
體檢查,如存在下列情況,因服務能力所限無法接待,敬請諒解:
(1)傳染性疾病患者,如傳染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傷寒等傳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嚴重高血壓、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腦血管疾病患者,如腦栓塞、腦出血、腦腫瘤等病人;
(4)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肺氣腫、肺心病等病人、精神病患者,如癲癇及各種精神病人;
(5)嚴重貧血病患者,如血紅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6)大中型手術的恢復期病患者;孕婦及行動不便者;
(7)80歲以上老人。
8、2021年春節團期,行程有微調,請以實際行程為準。